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系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在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分别负责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上的报考条件;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四、招生专业和指导教师
详见2026年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167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
考生在报考阶段须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实际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我校分秋季与春季两批次组织考生报名、考核与录取,秋季批次考生的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00至12月11日16:00;若秋季已招满,春季不再招生;是否开放春季批次招生,届时见相关公告。
(二)提交材料(电子版)和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2)学籍学历材料:普通申请-考核考生按实际情况提交相关材料。
①已硕士毕业并(或)取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提供说明)。
②境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3)报考学科(研究方向)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4)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计划等,1500-2000字)。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6)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等。
(9)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如为SCI、EI索引文章,请特别注明)。
(10)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1)各类获奖证书。
(12)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报考材料由申请人在报名阶段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至博士报名系统中,无需寄送。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硕博连读招生方式除外)、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部分。院系依据报考条件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核),申请人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申请人可在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报考资格审核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小组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报考材料对申请人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时对报考同一学科的申请人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报考时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量化细则如下:总分100分
(1)申请人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最高10分);
(2)申请人从事与报考专业或相关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学术业绩(最高分10分);
(3)申请人外语表达水平(最高10分);
(4)申请人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35分);
(5)申请人科研潜力及创新能力等(最高分35分)。
成绩合格者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申请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的总分成绩。专业资格审核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时,将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综合考核前需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2、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3、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英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3门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的总满分为300分。
在同一专业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申请-考核考生分别考核并依据综合考核结果分别排序。(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如因招生政策变化,上述综合考核的科目和形式将作适当调整。
4、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时间约为2025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录取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依据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名额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2026年1月9日前完成秋季拟录取,6月20日前完成所有考生的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一)报考咨询与联系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56351,电子邮箱:cljiang@ee.ecnu.edu.cn
(二)投诉、申诉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nwu@phy.ecnu.edu.cn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