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下称《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做好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和信访小组
1. 推免工作小组
根据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需要,成立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由系党政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制定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实施,包括对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生的专业能力、素质进行考核和综合测评,按程序推荐免试直升名单,对本系推免工作负责。
组长:周先荣
成员:(按拼音字母排序)
陈时友、高建军、黄荣、蒋旭、彭晖、熊大元、唐晓东、钟妮
秘书:王珠凤
2. 信访小组
根据推荐免试直升工作的需要,成立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信访小组。其职责是对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工作进行监督、监察。
组长:蒋旭
组员:钟妮 黄蕊
二、工作程序
1、推荐条件
(1)推荐生应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推荐过程中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着重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2)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从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根据综合排名择优遴选推免生: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毕业本科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毕业生。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正在处分期的纪律处分(如已解除,日期以学校下发的解除处分红头文件为准)。
[3] 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
[4] 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 本科毕业后不计划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3)平均绩点不低于2.8,参与系组织的综合排名达前50%(含50%),或经系内计算学业成绩排名达前50%(含50%)的学生,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前提下,可以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申请特别推免程序。
[1]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潜质,取得专利、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
[2] 专业能力突出,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特别推免程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三名及以上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其他正高级职称者(以下简称“教授”)或各专业点(教学点)责任教授(点长)联名推荐;
[3]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并公示推荐信息后无异议的,向学校提交特别推免申报;
[4] 学校审核后,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通知;
[5]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申请者参加答辩。
2、综合排名
2.1排名办法:
(1)综合排名由专业成绩A1(70%)、素质能力类考核A2(30%)成绩和违纪扣分A3确定(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A1*0.7 + A2*0.3 - A3 (1)
(2)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单独排名。
2.2专业成绩A1
占综合排名成绩的70%。
专业成绩按照本科第一学期至第五学期在华东师范大学期间的主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计算方法为课程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
(2)
其中,Gi:第i门课程成绩,Ni:第i门课程学分。
注:(1)重修课程按第一次成绩计算;(2)若在计算成绩时有必修课还没有修读,则该课程以0分计入。
外校插班、本校外系转专业、往年休学、到外校交流等学生,只计算在华东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所修的2017级培养方案的“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
2.3素质能力类考核成绩A2 (最高100分)
占综合排名成绩的 30%,由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得分和素质类加分项目得分组成。
[1] 专业能力素质测试A21(最高50分):由面试成绩决定。面试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考核专家组进行统一面试。
[2] 素质类加分项目A22(最高50分):具体加分项目及分值见附件1。
3、实施程序
(1)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在推荐工作开始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公布。
(2)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提交申请,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免试直升2021年研究生推荐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不能获得相应的素质类加分,不参与后续的综合排名及推荐流程。
(3)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依据推免工作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组织开展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含综合成绩、排名及拟推荐情况)。学生对初选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工作信访小组提出,信访小组将进行调查并向学生个别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学院可向学校正式提交推免申报。
(4)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学校主页和教务处网站公示。未经学校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单位教务处提出。由教务处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核查存在问题的学生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4. 时间节点(暂定时间,以学校推免工作安排为准)
2020.8.25 | 确定电子科学系免试直升研究生推免细则,在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
2020.9.2前 | 学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
2020.9.5 | 面试,确定综合排名,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申请“特别推免程序”的学生提交三教授推荐材料至学院审核 |
2020.9.10 | 确定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拟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 |
其它时间节点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5. 推免名额
根据教务处下达的预推免名额(最终推免名额以学校正式下达为准),按照1:1. 5的比例组织面试。
三、注意事项
1、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被确定推荐后,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2) 不能在2021年6月份如期毕业者,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者。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推荐计划,不批准其赴境外留学的申请。
四、本细则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于2020年7月1日讨论通过。如有任何修改,必须经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五、本细则只适用于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本科生。如有未尽事宜,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工作小组(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代章)
2020年8月1日
附件1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免试推荐研究生素质加分/扣分表
1.各类竞赛
加分 项目 | 获 奖 等 级 或 内 容 | 分 值 | |
学术竞赛及其他竞赛 | 三星级 | 特等奖 | 100 |
一等奖 | 70 | ||
二等奖 | 40 | ||
三等奖 | 20 | ||
二星级 | 特等奖 | 25 | |
一等奖 | 20 | ||
二等奖 | 10 | ||
三等奖 | 5 | ||
一星级 | 特等奖 | 10 | |
一等奖 | 7 | ||
二等奖 | 5 | ||
备注 | 竞赛分级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建议的竞赛分级列表,可在如下网页查询: http://www.cxcy.ecnu.edu.cn/4b/b7/c18349a281527/page.htm补充说明:1.同一个作品获多个奖项时,只计最高奖项加分值;2.获得多项一星级奖项时,仅取最高两项加分;3.个人作品获全部相应加分;4.小组合作完成的作品,若获奖证书上注明组长姓名,或项目指导老师及所有小组成员共同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的,组长获 50%相应加分值,组员均分另外 50%相应加分值;5.不设组长的作品获奖,全体组员平分相应加分值。 未列入华东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建议的竞赛分级列表的其他奖项,获奖者可提出具体申请,提交推免工作小组讨论认定星级。如推免工作小组讨论认为达不到一星级标准,则不能加分。 |
2.发表学术论文及专利
加分项 目 | 等 级 或 内 容 | 分 值 |
发表学术论 文及专利 | SCI一区论文 | 100 |
SCI二区论文 | 70 | |
SCI三区论文 | 30 | |
其它SCI论文 | 20 | |
EI论文 | 10 | |
发明专利(授权) | 30 | |
发明专利(申请) | 2 | |
备注 | SCI学术论文分区以最新中科院SCI分区(一级学科大类)为准;EI论文以收录为准(提供网上收录证明)。SCI分区查询网址www.fenqubiao.com,用户名及密码为ecnu123。 所有论文和专利必须以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针对多个作者合作的论文: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和其他作者分别按照分值的100%、20%和5%计分。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按照共同第一作者的人数对100%的分值进行平分。 针对多个作者合作的专利:除我校教师以外的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和其他作者分别按照分值的100%、20%和5%计分。 多篇论文和多项发明专利(授权)的得分可累加。发明专利(申请)超过一项的,得分不累加。 以上成果需在学院规定的考核时间之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论文需要提供论文全文,知识产权项需提供申请或者授权证书的复印件),交学院审查通过方可。未能按期提交上述所要求资料,不能计入加分。 |
3.其他加分项
(1)参军入伍、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的加分。
(i)参加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以上,去向符合我校本科跨国(境)、跨校交流网http://www.jiaoliu.ecnu.edu.cn/当年度公布的“国际组织参考列表”), 在该生素质加分项中加5分。;
(ii)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的同学回校就读后,在该生素质加分项中加5分。
(iii)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需提交志愿者证书或主办单位出具的志愿服务证明,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工作小组审核,酌情加分。
4.素质类加分项目A22换算规则
素质类加分原始分=各项加分总和。
如本年级素质类加分最高分低于或等于50分,按照原始分计算素质类加分。
如本年级素质类加分最高分高于50分,素质类加分=(素质类加分原始分/本年级素质类加分最高分)×50。
5.违纪扣分A3
受纪律处分的同学,如在本年度推免工作开始前处分已解除,可以提出推免申请,(推免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处分是否解除以学校下发的解除红文为准),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工作小组参考以下标准,在综合分中扣除相应分数:警告扣5分;严重警告扣10分;记过扣15分;留校察看扣20分。受多次纪律处分者累计扣分。
说明:
(1) 最高为100分。同类竞赛仅取最高分。
(2) 其它未尽事宜,提交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物电学院电子科学系推荐免试直升2021年研究生选拔方案细则.pdf